梅州市建设系统“三步走”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

来源:中共广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财经大学监察处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13-03-15浏览次数:78

    梅州市建设系统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权力运行防控为核心,以制度建设管理为保障,坚持“三步走”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目前,共明确岗位业务事项716项,查找风险点1439个,制订完善防控措施1200多条。
  一、突出重点,明确监督。通过“一清五查”全方位的排查方式,理清思路,明确风险点。“一清”即:分析各部门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细化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权限范围、目标效果和完成时限等。“五查”即:每位干部职工结合各自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科室提、领导点、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重点岗位、重要时期、重要事项和重点人员,按照岗位、项目、时期、过程、程序和结果分别设置“预警线”。(即:对管钱、管物、管工程的特定岗位,在上岗前进行岗前警示教育,打“预防针”;对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预警谈话,以承诺的形式约束个人行为;对参加检查、考核人员在检查前实行预警教育;对存在违纪苗头的人员进行廉政提醒、廉政谈话等)。 
  二、划分等级,重点防控。以风险出现的频率、危害高低、防控的难易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即:对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的岗位人员确定为高风险,主要包括各单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股)室负责人,共划分高风险点305个;对从事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负责票证、经费管理、人事奖惩、物品采购、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重要岗位人员定为中风险,共划分中风险点618个;对机关科(股)室、内勤工作的岗位人员定为低风险,共划分低风险点516个。对照岗位、人员及工作流程图,按分级预警原则将风险点归纳和分类为“人、财、物”三大节点,明确主要监督对象,警醒干部职工注意预防规避风险。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在风险点查找和初始风险评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与风险点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一方面,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另一方面,围绕人、财、物、权、钱、事,制定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机制。如在行政管理方面各单位均制订制度汇编,内容涵盖建立党(组)委会议议事制度、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车辆管理办法、接待管理办法、差费领报制度以及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制度。同时,利用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置纠偏,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风险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