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开展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广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财经大学监察处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14-04-04浏览次数:9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根据省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部署,结合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情况,学校研究制定了《广东财经大学开展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学校工作新发展。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

                201443

 

 

      广东财经大学开展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教办函〔20141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等政策文件要求和省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有关部署,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整治教育乱收费和滥用行政权力问题为重点,认真查找并坚决纠正我校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时间

20143月至201412

三、整治对象

全校各二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均列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象。

四、整治内容

(一)教育乱收费问题(牵头部门: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1.重点整治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收取赞助费、未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以热门专业选修双学位名义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问题。

2.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认真执行上级物价、财政、教育等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收费政策。

3.建立收费项目网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推进收费信息化建设,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问题(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4.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名额,因人设置申报条件,违反程序、违反规定推荐、评审,以及在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问题。

5.加强职称评定工作监督管理,规范评审程序,强化信息公开,确保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6.完善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构建科学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实行职称评审专家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和全过程公示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

 ()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科研经费使用问题(牵头部门:科研处

7.重点查处和纠正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插手科研项目评选,干预专家遴选,影响专家评审意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专家信息等行为;查处滥用职权干预科研经费分配、使用等问题;纠正和解决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虚化、执行约束软化、报销不严格等问题。

8.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机制;建立专家库和专家诚信评审承诺制度;制定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实施对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全程跟踪审计,确保科研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研究生名额分配问题(牵头部门:研究生处)

9.重点查处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问题,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建立民主公开、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研究生名额分配机制。

10.制定科学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依据学科布局、招生名额、师资力量、科研课题等合理分配名额。

(五)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考试招生问题(牵头部门:招生与就业服务处)

1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科学选拔人才和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相统一,构建有效的考录制度。

12.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和“十公开”, 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播音、编导、美术等专业单独考试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行为。

 ()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问题(牵头部门:教务处

13.重点查处和纠正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教材教辅泛滥等突出问题。建立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教材教辅选用、征订程序,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14.严格执行并进一步修订《广东商学院教材供应社会

化管理实施方案(暂行)》、《关于合法拥有和使用教材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明确管理职责、供应模式、选用程序等,促进教材教辅资料选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实施教材教辅征订、管理、使用 “阳光工程”。

 ()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问题(牵头部门:校园建设处

15.重点查处和纠正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形成基建、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共同参与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领域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16.严格执行并进一步修订完善《广东商学院基建与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明确基本建设工作程序,规范项目论证、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物料采购、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认真查找可能产生问题的岗位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健全项目决策、管理、监督、制约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利用职务插手招标采购问题(牵头部门:招投标中心、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园建设处

17.重点查处和纠正利用职权插手招标采购,收取商业贿赂,违规抽取评审专家,采购中恶意串通等行为;杜绝在采购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超预算采购,不按采购合同执行等问题,提高学校招标采购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18.完善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加强我省高校货物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办法》和《广东商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审计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完善组织招标采购方式、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严控招标采购过程,强化招标采购合同约束,形成由纪检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多方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九)着力解决教师管理突出问题(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1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并进一步修订《广东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措施、途径和方法,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0.进一步理顺师资队伍管理体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完善教师招聘录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马明华副书记为组长,各相关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校园建设处、审计处、招生与就业服务处、招投标中心、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二)认真深入开展。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有关文件,对本单位相关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研究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整治的措施建议,研究制定杜绝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有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三)做好情况反馈。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情况反馈工作,915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填写附件),12底前将工作整改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及好的工作做法和工作建议认真梳理后报送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展 ,联系电话:84261786,地点:行政楼505)

 

 

附件: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序号

问题名称

表现形式

自纠自查情况

产生问题的原因

措施建议

教育乱收费问题

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收取赞助费、乱收费、违规提高收费标准

干预职称评定问题

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名额,因人设置申报条件,违反程序、违反规定推荐、评审,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干预科研经费使用问题

违规插手科研项目评选,干预专家遴选,影响专家评审意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专家信息,干预科研经费分配、使用,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虚化、执行约束软化、报销不严格

干预研究生名额分配问题

干预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问题

序号

问题名称

表现形式

自纠自查情况

产生问题的原因

措施建议

干预考试招生问题

干预考试招生计划制定,违反录取程序,艺术美术科单独考试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程序不规范

插手教材教辅选用问题

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教材教辅泛滥

插手基建工程问题

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招标

插手招标采购问题

插手招标采购,收取商业贿赂,违规抽取评审专家,采购中恶意串通,在采购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超预算采购,不按采购合同执行等

教师管理问题 

教师缺少职业道德,教师招聘录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不规范

  说明:此表请于915日前交到行政楼505(联系人:张展,联系电话:8426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