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预防我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中共广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财经大学监察处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347

关于做好预防我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一年一度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持高考良好秩序,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预防和打击个别学生参与高考违纪舞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国家教育考试面临的环境复杂,社会上一些“助考”犯罪分子通过在高校校园张贴小广告等多种形式招募在校大学生充当替考“抢手”,组织考试作弊,个别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纪律观念淡薄,参与传递试题信息、组织作答等高考作弊,这不仅影响了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而且影响了大学生自身健康成长。

二、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普通高考综合环境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立足于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教育公平,在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三项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开展“打击替考作弊”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工作的通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高考良好秩序,确保高考有序进行。

三、具体措施

(一)负责通过讲座、班会、座谈、微信推送、QQ信息传送等多形式,及时对在校学生开展“杜绝参与高考作弊”专项教育活动,面向所有学生讲清楚《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关于对在校大学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理方法、《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组织、参与考试作弊行为入刑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讲清楚参与高考作弊的危害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多渠道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远离高考作弊。

(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信息收集机制,要求任课教师在高考期间,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及时反馈到学院。密切关注在校大学生外出离校情况,明确学生去向做到防微杜渐。切实加强预防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违纪舞弊工作,确保本校不发生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违纪舞弊事件。

(三)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到课堂巡查,特别要关注非正常请假及旷课的学生情况,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监督带头作用,发挥信息员作用,准确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四)通过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开展“杜绝参与高考作弊”专项教育活动,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远离高考作弊。

(五)相关法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1.二十五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