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来源:中共广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财经大学监察处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12-12-18浏览次数:141

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刘范义

  进入检察院不久,我第一次到看守所讯问一名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个普通的受贿案,受贿人贪污数额不到十万元。在讯问结束后,师傅的一句“你在这里有什么感受”似乎突然一下打开了他的话闸。

  这是一个美满的家庭:他和妻子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父母退休,即将小学毕业的女儿成绩优秀。他是单位的中坚力量,深得领导的信任和赏识,如果没有出事,马上就要走上领导岗位。

  他说到,当他戴上手铐走进看守所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前程都没了,但他最担心的是家人。他怕自己年迈的父母知道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操心,他怕自己的妻子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而一蹶不振,他怕自己的女儿会因此受到同学的异样目光。每次家人请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他时,他最想知道的是家人的情况,而不是自己的案子是否有罪轻或无罪的可能。

  他还提到了因工作关系而认识的一个老乡,通过平时的请客吃饭,逢年过节送点小礼,让自己一步步放松警惕,最终在对方承包一个工程项目时权钱交易而东窗事发。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他想起自己做的事情就后悔不已,仅仅为了不到十万元,而让自己变得一无所有。被判有罪,开除党籍公职在他看来已成定局,而无医保社保的他要在重获自由后一切从头开始。

  身陷囹圄后,他才知道自由就像空气一样,平时没有注意,失去时才知道重要;那些灯红酒绿的场景不是常态,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最真。他希望能以积极的态度换得较轻的量刑,早日恢复自由和家人团聚。

  在回单位的路上,师傅说道:“做人要理智,面对数十、百倍于自己的工资而起贪心是一种短视行为,因小失大,得不偿失。获得的是一时的满足,毁掉的是后面几十年的人生。”

  刚进检察院,纪检组对我们新进人员进行廉洁培训,院纪检组长要我们牢记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贪污受贿所得与自毁前程、身败名裂、夫妻分离相比,永远都是得不偿失。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应该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算清这七笔账,勿因一时贪欲,毁掉一世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