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二期。本期讲述,去年2月,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叶某向区纪委、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自己准备为女儿举办婚宴,计划20桌。但实际举办时,共摆宴席30桌,除亲戚、朋友外,还有部分村干部等13名管理对象参加。叶某共收到197人所送礼金70400元,其中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礼金6300元。
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81条规定,给予了叶某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3人所送礼金人民币6300元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省纪委剖析此案后指出,从中央到地方都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但仍有不少党员虽然按规定上报了相关事宜,但在具体操作中却“变形走样”,以为“走了程序”就拿到了“护身符”,可以肆意妄为,其实质就是漠视规定,心存侥幸,欺骗组织,最终受到应有的党纪处分。
省纪委强调,广大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一定要守纪律、讲规矩。优良的党风政风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从日常小事做起,始终按照法纪规定衡量自身言行,维护好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
(原标题:湖北一干部报告婚宴20桌实办30桌 省纪委:肆意妄为)
2015年11月02日 08:44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杨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