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案例】“猪队友”破纪录牵出2名厅官4名处级干部

来源:广东纪委期刊发布时间:2016-11-30浏览次数:523

【党风•案例】“猪队友”破纪录牵出2名厅官4名处级干部

      近期,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严肃查处了省民族宗教委个别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问题。据悉,原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宗教工作三处副处长、驻村扶贫干部黄展泉违规使用扶贫款消费、送礼,牵扯出2名处级领导干部和4名处级领导。相比我省今年1~8月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干部级别以乡科级以下为主的情况,该案涉及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人数之多,令人咋舌。

      11月25日,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召开2016年第四次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联席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近期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省直统战系统今年案件查处情况,总结了派驻纪检组和综合监督单位今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部署了明年工作。会议由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李家瑞主持,省纪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景喜、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冯国华到会指导。
      根据会议“关于省民族宗教委个别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问题的案件通报”显示,2015年春节前后,时任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三处副处级调研员、该委驻清远市连南县香坪镇香坪村扶贫工作组组长黄展泉经与扶贫村(即香坪村)时任村委支书邓某某商议后,购买4瓶五粮液、8瓶洋酒和两斤花旗参等礼品共计16600元,以办公用品等名义在该村扶贫经费中报销,并分别送给省民族宗教委相关领导、干部和村支书;用驻村工作经费购买烟酒共9000元,供其个人使用;还违规领取香坪村委会节日补贴和慰问金共4000元。
      通报还首次详细披露了该委有关领导干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情况。据通报,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民族宗教委原党组成员、巡视员许广福先后收受黄展泉用驻村工作经费购买的4瓶五粮液白酒、2箱瑶山醇米酒以及该委扶贫村支书邓某赠送的2条中华牌香烟,以上礼品折合价值5040元。时任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党办(监察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扶贫办副主任凌伟建在2014年国庆节前后,在其办公室收受黄展泉送给的蓝带洋酒2瓶,共计2800元,同年,凌伟健多次去香坪村检查指导扶贫工作期间,收受村委干部所送大米、油等土特产。时任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副院长、省民族宗教委扶贫办副主任罗贻乐在2014年4月、5月期间到香坪村检查指导扶贫工作,在连南县城宾馆收受黄展泉所送硬盒中华牌香烟1条(市场价500元);2014年底,带领华南理工大学专家到香坪村开展扶贫工作调研期间,收受黄展泉送的2瓶轩尼诗洋酒,共计2800元;同年,其多次去香坪村检查指导扶贫工作期间,收受村委干部所送大米、油等土特产。
       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副组长兼纪检室主任刘伟立在通报时表示,“上述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而且涉及违规使用扶贫款,属于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典型”。
       目前,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省民族宗教委原党组成员、巡视员许广福党内警告处分。经省直纪工委书记会议审议并报省直工委批准,给予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三处副处长黄展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处长职务;给予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处长凌伟建、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副院长罗贻乐党内警告处分; 对涉案的另外1名厅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对1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厅级干部做批评教育。上述违纪款物被收缴。
       在分析案件启示时,刘伟立说,“扶贫工作领域是今年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关注领域。今年1~8月,在我省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涉及干部级别以乡科级以下干部为主的情况下,省民族宗教委该案件涉及扶贫领域,牵扯出2名厅级领导干部和4名处级领导干部,可以说是一宗典型案例。前车之鉴,后车之师,省民族宗教委和其他单位,要深入研究该案件,从中吸取教训,警惕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落实好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保证各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