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坚持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中共广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83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广东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节点,寸步不让,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引导全体教职工严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严守规矩,弘扬新风正气

全校教职工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纠“四风”树新风。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要严防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场所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收送电子红包和卡券等易发的“节日病”;严格家教家风,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三、严明纪律,加强监督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中秋、国庆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没有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四、举报渠道

来电举报:020-84261786

来访举报:广州市海珠区仑头21号广东财经大学行政同德335

来信举报:广州市海珠区仑头21号广东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邮编510320

电子邮箱:jw@gdufe.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926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