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年轻干部参加警示教育的通知

来源:中共广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年轻干部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法规矩。根据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学校决定对年轻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4年3月20日—4月10日

二、学习地点:同德楼336办公室

三、参加人员:40岁以下中层干部,40岁以下科长与副科长,全体辅导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学习方式:传阅严重违纪违法年轻干部忏悔录选编

五、预约要求:正常办公时间(周一上午8:30-10:00除外)均可前来学习。因学习资料有限,请各位参加学习人员提前1天电话预约,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020-84261169(短号5169),84096635(短号6635)。

特此通知。

 

附件:参加学习人员名单

 

 

纪检监察室  党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参加学习人员名单.xlsx